平安产险青岛分公司:警惕“虚拟货币”骗局,远离非法集资

2023-10-10 10:41:11

金色财经报道,平安产险青岛分公司发布风险提醒称,当下,虚拟货币的虚假宣传吸引越来越多的人关注,但广大投诉者须知投资需谨慎,不得违反法律法规规定。《关于防范代币发行融资风险的公告》明确规定,虚拟货币不具有与法定货币同等的法律地位,从事虚拟货币相关业务属于非法金融行为。提醒广大投资者,应保持理性,强化风险防范意识和识别能力,谨防上当受骗,及时举报相关违法违规线索。
211COIN发布此信息目的在于传播更多信息,与本网站立场无关,文章内容仅供参考,不代表任何确定性判断,且不构成投资建议,请谨慎对待,风险自担。
相关快讯
07:52
山西省处非办提醒:警惕以“虚拟货币”为名的非法集资
金色财经报道,山西省处置非法集资领导组办公室发布提醒,介绍“虚拟货币”非法集资特征,帮助民众鉴别避免落入骗局。所谓“虚拟货币”,是一种特定的虚拟商品,不由货币当局发行,以区块链或类似技术为支撑并以电子化方式记录的通货,主要包括比特币等,是不以物质形式为载体的新型货币形式。值得注意的是,我国目前不承认“虚拟货币”的法定地位,任何从事代币发行融资行为均属非法。
10:40
大连破获非法集资金额214亿虚拟货币洗钱千万的非法集资诈骗案
金色财经报道,大连市人民检察院派员对王某某涉嫌吸收资金人民币214亿余元其亲友利用“虚拟货币”实施洗钱行为的集资诈骗罪、洗钱罪一案出庭支持公诉,王某某委托其前妻王某甲使用非法集资所得人民币678万余元购买“虚拟货币”百万余枚,并转入其数字钱包账户内,此外还使用他人身份信息注册“虚拟货币”交易平台网站账户转移数字钱包账户内的“虚拟货币”转移资金人民币652万余元。宣判后,被告人均未上诉,判决现已生效。(大连日报)
11:08
大连:防范以“虚拟货币”“元宇宙”“财富分享”等名义进行非法集资
金色财经报道,大连市金融发展局发布《关于防范以“虚拟货币”“元宇宙”“财富分享”等名义进行非法集资的风险提示》,指出增强风险防范意识和识别能力,树立正确的投资观念,谨防个人财产遭受损失。
15:52
律师:打着虚拟货币名义进行非法集资等行为不能做
金色财经报道,上海曼昆律所刘红林律师最近在访谈中谈及从法律合规的角度看待在中国区块链创业中哪些事情不能干。第一件,打着虚拟货币名义进行非法集资,包括虚拟货币集资或者传统的法币集资,这个就是我们知道的禁掉IC0。第二件在中国不能做的是虚拟货币交易所业务,包括两种:一种方式是在中国是不能进行虚拟货币交易所创业,第二个是哪怕公司注册地或者说团队人员在海外,也是不能面向中国公民开展虚拟货币交易所业务。第三件在中国区块链创业的红线是虚拟货币挖矿,“双碳”是中国的国家战略,基于环保的考量。从法律的角度上来讲,这件事儿可能就是涉嫌违法,虚拟货币挖矿在中国内地不受监管层欢迎,是一个比较确定的情况。
10:51
河南银保监局提示元宇宙虚拟货币等非法集资风险
9月23日消息,河南银保监局于9月22日发布关于防范非法集资的风险提示称,近期,不法分子利用高息“理财”或炒作“元宇宙”“虚拟货币”等社会热点骗取社会公众财产的非法集资案件多发,这些犯罪活动往往披着“投资致富”的外衣编造虚假投资项目,利用“高额回报”引起公众投资兴趣,一旦资金链断裂就卷款跑路,投资者血本无归。 河南银保监局特此提醒广大金融消费者:不要轻易相信所谓的高息“理财”、“元宇宙、NFT、虚拟货币投资”,不被小礼品打动,不接收“先返息”之类的诱饵,要注意保护个人信息,通过正规渠道购买金融产品。(中新经纬)
11:36
山西省处非办提示:警惕非法集资披上“区块链”外衣
金色财经报道,据太原日报报道,近些年,“区块链”火了,蹭着这股热度,部分非法活动似有卷土重来之势。一些不法分子打着“区块链”“金融创新”等旗号,发行所谓“虚拟货币”“虚拟资产”“数字资产”吸收资金,侵害公众合法权益。 山西省处置非法集资领导组办公室6月3日发出提示,此类活动并非真正基于“区块链”技术,而是炒作概念行非法集资、传销、诈骗之事。广大消费者要增强风险意识,不参与炒作活动,谨防个人财产及权益受损。 省处非办介绍,此类活动以“金融创新”为噱头,实质是“借新还旧”的庞氏骗局,资金运转难以长期维系。公众要理性看待“区块链”,不要盲目相信天花乱坠的承诺,切实提高风险防范意识,谨防上当受骗。
Copyright © 2018-2022 211COIN版权所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