律师:比特币等虚拟数字货币不属于金融财产范畴

2023-09-25 00:34:58

金色财经报道,2023年8月25日,山东省财政厅等17部门关于印发《山东省罚没物品处置工作流程(试行)》的通知(以下简称“《通知》”),该《通知》从法的位阶上来讲,属于地方政府规章。 刘扬律师针对其中涉及虚拟货币的部分单独列出来并进行逐一分析。《通知》第三十六条明确:“执法机关依法罚没的预付卡以及虚拟货币,可与发行该预付卡及虚拟货币的商户进行协商,由该商户出价回收,回收价格由双方商定,原则上不低于该虚拟货币、预付卡面值或余额的80%,双方签订回收协议。” 律师更愿意相信,该《通知》所提及的虚拟货币,仍是以Q币、抖币为代表的有境内发行主体的、强中心化的虚拟货币。比特币等虚拟数字货币是否属于该范畴?律师认为按照我国现有法律规定,比特币等虚拟数字货币不属于金融财产范畴,故不符合先行处置的条件。
211COIN发布此信息目的在于传播更多信息,与本网站立场无关,文章内容仅供参考,不代表任何确定性判断,且不构成投资建议,请谨慎对待,风险自担。
相关快讯
13:25
香港财库局长:本港学生希望了解虚拟银行、区块连应用等不同范畴,鼓励投身金融业
金色财经报道,香港财经事务及库务局副局长陈浩濂昨日会见金融发展局青年就业资讯计划的学生咨询小组代表,他表示本港学生希望了解更多有关虚拟银行、私募基金、区块连应用及环球资产配置等不同范畴情况,鼓励学生多听、多问、多试, 多留意财经新闻及金融业内报道,香港财库局去年底开始推出为期3年、拨款总额2亿元的绿色和可持续金融培训先导计划。(明报)
17:01
Coinbase向美SEC提交请愿书强调加密资产质押不属于证券范畴
金色财经报道,Coinbase 向美国证券交易委员会(SEC)提交请愿书,以回应美 SEC 在 2 月份打击 Kraken 质押计划,其中重点关注与权益证明(PoS)协议验证相关的服务的证券法处理,表示质押不是一个单一的操作概念,虽然一些现有模型可能属于投资合同产品的定义,但其他模型显然不能,强调核心质押服务不符合 Howey 测试标准,也即加密资产质押不属于证券范畴。
13:59
梁凤仪:港证监会聚焦虚拟资产等范畴,Web3和生成式AI等是重大机遇
6月5日消息,6月5日,香港证监会行政总裁梁凤仪在香港投资基金公会的年会上,发表题为“重新思考、整备和部署:香港作为资产管理中心的发展路向”的演讲。梁凤仪表示:“香港证监会以推动增长为己任。我们了解市场上的投资产品要推陈出新,才能与时并进,迎合投资者不断变化的需求。我们目前聚焦于三大范畴:环境、社会及管治(environmental,socialandgovernance,简称ESG),虚拟资产,以及人民币计价产品。” 针对虚拟资产,梁凤仪表示,这些产品的需求近年不断上升,我们推出措施来鼓励负责任的科技创新和支持金融科技业界。我们认可了首批虚拟资产期货ETF,而这些ETF主要投资于在芝加哥商品交易所买卖的虚拟资产期货,当中包括全球首只以太币期货ETF及亚洲首只比特币期货ETF。两周前,我们发布了适用于持牌虚拟资产交易平台营运者的指引。与虚拟资产期货ETF一样,我们采取了多项保障投资者利益的措施,例如就可供零售投资者买卖的代币的纳入准则订明要求。 此外,尽管梁凤仪指出投资环境仍见严峻,但她表示:“我们不忘危中有机,‘机’有中国经济重启、数码化转型、第三代互联网(Web3)及生成式人工智能(generative AI)等,都正是推动创新和可持续投资的重大机遇。”
14:59
韩国律师:需要摆脱传统的金融和虚拟资产分离政策
金色财经报道,韩国Kim & Chang律师事务所律师李汉振24日在首尔汝矣岛国会议事堂举行的”数字资产政策论坛国会研讨会”上表示,现在是时候在一定程度上转变传统金融业务与加密货币业务分离的政策了,我们应该考虑如何从制度上容纳银行和证券公司等可信赖的市场参与者开展的加密货币支付业务和自行发行的代币。该律师还指出,各国央行和全球大型企业对CBDC和稳定币市场兴趣浓厚。央行、传统金融、科技公司和加密货币公司正在货币和支付方式领域展开竞争,传统金融也在试图进入由Tether和Circle主导的稳定币市场。 由于各种利益交织在一起,这意味着有必要综合考虑对金融业和金融科技的影响,做好制度准备,确保竞争力。还需要提供商业实验的机会,如监管特区、金融创新服务、指定代表制度等。
16:05
日本金融厅年度金融行政政策发布包含针对数字货币、Web 3.0等措施
9月2日消息,日本金融厅近日发布关于2022年度金融行政政策,其中包含推动数字货币、加密资产等环境的发展,从金融角度推动Web 3.0和元宇宙的发展的计划。文件称,日本将稳步实施和运营稳定币系统,并将简化自律组织对加密资产交易所处理的加密资产的预审查,明确对区块链上发行的项目和内容的加密资产资格的解释。 此外,日本金融厅将开发一个系统来处理与发行人持有的部分加密资产的税收相关的问题,并允许信托银行托管加密资产。此外,将努力改善在日本自营交易系统(PTS)上交易证​​券代币的环境,继续考虑去中心化金融等。
15:52
律师:打着虚拟货币名义进行非法集资等行为不能做
金色财经报道,上海曼昆律所刘红林律师最近在访谈中谈及从法律合规的角度看待在中国区块链创业中哪些事情不能干。第一件,打着虚拟货币名义进行非法集资,包括虚拟货币集资或者传统的法币集资,这个就是我们知道的禁掉IC0。第二件在中国不能做的是虚拟货币交易所业务,包括两种:一种方式是在中国是不能进行虚拟货币交易所创业,第二个是哪怕公司注册地或者说团队人员在海外,也是不能面向中国公民开展虚拟货币交易所业务。第三件在中国区块链创业的红线是虚拟货币挖矿,“双碳”是中国的国家战略,基于环保的考量。从法律的角度上来讲,这件事儿可能就是涉嫌违法,虚拟货币挖矿在中国内地不受监管层欢迎,是一个比较确定的情况。
Copyright © 2018-2022 211COIN版权所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