三男子组织、领导传销虚拟币获刑

2023-09-15 15:50:16

金色财经报道,近日,河南省卫辉市人民法院宣判一起组织、领导传销活动案,被告人麻某、王某、潘某依托“奇亚·种草”APP平台,以推销“矿机”获得产币收益为名,以购买“矿机”获得会员资格,并按“邀请”人数分不同“层级”,间接以发展人员数量作为计酬和返利依据,引诱参加者继续发展他人参加,骗取财物,情节严重,分别被判处六年零十个月至四年零二个月不等的刑期,并处罚金。 法院审理查明,该平台主要营销模式是拉人头,“会员”通过上线邀请码,在交易平台兑换泰达币或者直接在平台充值购买“矿机”,寿命为3年,合约到期不能提取本金,只能获取“矿机”产币收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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江西一男子谎称能炒虚拟币诈骗两百余万获刑十四年
7月13日消息,近日,江西省南昌市西湖区人民法院审结了一起诈骗案,法院判决:马某犯诈骗罪,判处有期徒刑十四年,并处罚金人民币四十万元;责令被告人马某赔偿被害人何某人民币1775765元,赔偿被害人万某、熊某人民币703750元;扣押在案笔记本电脑、手机等作案工具依法没收,由扣押机关依法处理。 据悉,马某曾于2019年向被害人谎称自己在马来西亚、新加坡、美国有专业炒虚拟币的量化公司,通过量化交易可以保证达到每月60%的收益,以吸引被害人投资,并将大部分资金用于自己归还债务、信用卡欠款以及个人高消费。(中国法院网)
23:19
泰兴市一干部参与虚拟货币传销活动获刑4年6个月,涉案金额达3700多万元
金色财经报道,据上观新闻披露,江苏泰州一干部被控组织、领导传销活动,涉案金额达3700多万元,此前一审判决因犯组织、领导传销活动罪该干部获刑4年6个月并处罚金30万元。据悉江苏省泰州泰兴市干部赵某参与的MBI集团以投资理财为名,要求参加者每次缴纳一定金额的费用,购买该集团相关平台发行的虚拟货币“易物币”(M币),经鉴定赵某发展下线人数达2 层476人。在二审庭审中,公诉机关认为一审法院的事实认定和刑期并没有错误,建议维持原判,此案二审庭审后并未当庭宣判。 据中国长安网、中国法院网等此前报道,MBI国际集团旗下MFC网络平台以投资理财为名,要求参加者以缴纳人民币700元至245000元不等的费用购买其发行的虚拟货币“易物币”(M币)获得会员资格。中国长安网报道称,2012年以来“MFC”在我国31个省、自治区、直辖市发展会员1000余万人,平台内资金流水达1000多亿元人民币。经公安部研判,该平台涉嫌传销,多家法院在披露相关案情时,都将其定义为新型网络传销。
14:51
重庆法院判定委托传销组织购买虚拟货币的合同无效
5月19日消息,重庆两江新区(自贸区)人民法院日前审结了一起备受关注的委托合同纠纷案,该案涉及委托传销组织成员购买虚拟货币的纠纷。原告秦某委托被告周某在传销组织网络平台注册会员并购买虚拟货币,共投入资金 22.35 万元。后该传销组织网络平台突然关闭,导致无法进行交易。法院审理后认定委托合同违反了国家法律、行政法规强制性规定,应当认定为无效。根据双方过错程度,法院判决被告周某返还原告秦某 10.67 万元。一审宣判后,周某不服,提起上诉。重庆市第一中级人民法院作出二审判决,驳回上诉,维持原判。目前,该判决已生效且已自动履行。
17:09
江西抚州4人用“影视道具币”购买“泰达币”获刑
金色财经报道,据中国长安网披露,江西省抚州市乐安县人民法院对发生在该县的一起利用“影视道具币”购买虚拟货币的案件进行了判决,4名被告人因犯诈骗罪被分别判处1年9个月至2年2个月有期徒刑,并处以6000元到1.8万元不等的罚金。
10:35
昆明呈贡审理首例虚拟货币传销组织案件,涉案金额超976万枚USDT
11月18日消息,据昆明市呈贡区人民法院公众号发文称,呈贡法院近期审理了首例以网络虚拟货币传销平台组织、领导传销活动犯罪案件,犯罪嫌疑人杨某等人鼓吹“XX鹰”项目是来自某国的区块链理财平台,由境外银行、基金担保,谎称“XX鹰”平台上的DAM(俗称:蛋、蛋币等)能与虚拟货币USDT(俗称:U币、泰达币)实现1:1等值兑换。杨某等人诱骗参与者将USDT充值到“XX鹰”网络平台上,并诱骗参与者通过邀请码方式在多地发展下级会员,根据发展会员数量及充值资金数额设置财富1-4级等级。 经对涉案区块链资产分析和司法会计鉴定,截止2022年5月30日,“XX鹰”项目参与者充值入金总额为9762260.02USDT,折合人民币为6500万余元。呈贡法院对被告人杨某等人以组织、领导传销活动罪分别判处有期徒刑一年至六年,并处罚金;扣押在案的违法所得人民币1300万余元,案涉手机、U盘依法予以没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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侵入他人计算机盗取虚拟币套现2800万,7人因盗窃罪获刑
金色财经报道,日前,由宁波江北区检察院提起公诉的宁波首例大型盗币案,经法院审理后,7名被告人因犯盗窃罪,分别被判有期徒刑3年至4年10个月不等的刑责。据介绍,2021年6月至12月,被告人苏某某等7人通过在网络上发布植入了木马软件的网站,诱骗他人下载。 2021年12月,徐先生发现自己账户里161万多个泰达币不翼而飞。经检察机关认定,何某某用虚拟币共套现2800万元人民币。 案发后,公安机关通过冻结接收账户追回了部分虚拟币。何某某主动赔偿徐先生1500万元,获对方谅解。其他被告人也先后全额退缴了违法所得,并退赔被害人损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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