6名法学教授提交法庭之友简报,反驳SEC在针对Coinbase案中的“投资合同”理论
8月13日消息,加密货币律师James Murphy(又名MetaLawMan)在推特上表示,耶鲁大学、芝加哥大学、加州大学洛杉矶分校、福特汉姆大学、波士顿大学和威德纳大学的法学教授近日提交了一份法庭之友简报以支持Coinbase,彻底粉碎了美国SEC的“投资合同”理论。
该法庭之友简报追溯了1933年联邦证券法通过之前、期间和之后“投资合同”含义的历史。以下是学者们的结论:
1. “到1933年,各州法院已经形成了一个标准,将‘投资合同’一词解释为一种合同安排,使投资者有权获得卖方日后收入、利润或资产的合同份额。”
2. 在1946年Howey案判决之后,“(投资合同)的共同主线仍然存在于……投资者必须因其投资而被承诺对企业的收入、利润或资产享有持续的合同权益。”
3.“最高法院认定的每一份‘投资合同’都涉及一项授予企业剩余股份的合同承诺。”
Murphy总结道:“在我看来,这份法庭之友简报为SEC的论点提供了致命一击,即二级市场上的加密代币交易是投资合同。”
昨日消息,包括区块链协会(Blockchain Association)、加密创新委员会(Crypto Council for Innovation)、数字商务商会(Chamber of Digital Commerce)、DeFi教育基金(DeFi Education Fund)、进步商会(Chamber of Progress)、消费者技术协会(Consumer Technology Association)在内的游说组织、a16z crypto和Paradigm等风险投资机构以及六名学者总共提交了六份简报(不包括美参议员Cynthia Lummis的简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