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4-02-07 20:51:01
去年6月,韩国国会全体会议通过《虚拟资产用户保护法》,引入虚拟资产监管制度,并在去年12月11日为了规定该法授权的细节,制定了《虚拟资产用户保护法执行条例》与《虚拟资产行业监管条例》两个草案。
而在今(7)日,韩国金融监督委员会(FSC)宣布在7月19日实施《虚拟资产用户保护法》之前,已于1月22日就这两个草案进行了立法预告。
违法交易虚拟资产最重可罚无期徒刑
根据草案内容,该法禁止操纵市场、非法交易以及利用虚拟资产未公开的重要资讯。违反规定的,可以处一年以上有期徒刑或违法所得三倍以上五倍以下的罚款等刑事处罚。若违法所得超过50亿韩元(1.18亿台币),最高可判处无期徒刑,并可处以违法所得金额两倍的罚款。
根据《执行条例》草案,韩国金融监督委员会(FSC)会将违反规定的指控通知总检察长,在收到总检察长关于罚款对象的调查和处理结果的通知后,即可处以罚款,即使与总检察长达成协议或自指控通知起已过去一年,仍可处以罚款。
虚拟资产离线储存比例至少80%
在保护虚拟资产用户的资产方面,草案规定了为了保障用户虚拟资产的安全,业者必须将至少80%的用户虚拟资产价值离线安全存储,以隔离网络风险。
针对黑客攻击、电脑故障等意外情况,虚拟资产业者也必须购买保险或准备赔偿金等方式承担相应责任,赔偿准备金至少为虚拟资产(不包括离线储存的虚拟资产)经济价值的5%以上。
草案亦授权金融监督委员会监管虚拟资产业者,确保其遵守用户保护法,并允许检查其业务与财务状况,这一职责由金融监督局(FSS)负责执行。
FSC和FSS有权调查疑似市场操纵等不公平交易行为,透过要求提交文件和陈述来进行。如发现违法行为,FSC可采取包括停业、命令整改、投诉及向调查机关通报等措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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