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3-06-29 18:07:52
点对点借贷通常也被称为“民间借贷”,所以会经常出现卷钱跑路、非法集资等意外情况,弊端还是很多的,不过对于很多小公司来说是一种十分有前景的替代银行贷款的借款方式,无论是经营现有业务还是创建新公司,很多企业家发现在传统借贷机构(如银行)获得授信额度是一项挑战,在某些情况下,小公司业主在他们新进入的行业可能缺乏业绩记录,或者以前的信用问题可能阻碍他们获得贷款的能力。大致介绍了点对点借贷的弊端有哪些?之后,下面211Coin小编要为大家进一步进行讲解。
1、点对点借贷很容易出现了一些非法集资、卷款跑路的事件。
2、网络交易的虚拟性,导致无法认证借贷双方的资信状况,容易产生欺诈和欠款不还的违约纠纷。
3、网络平台发布的大量放贷人信息中,有不少是以“贷款公司”、“融资公司”等名义对外发放贷款,扰乱金融管理秩序而被追究法律责任等。
总的来说P2P网贷平台涉及大量的资金交易,由于借贷资金并不是即时打入借贷双方的账户,会产生在途资金。数额巨大的在途资金是由贷款网站掌控的,如果网站开立第三方账户代为发放贷款,则在网站内部控制程序失效、网站工作人员疏于自律或被人利用的情况下,很容易出现内部人员非法挪用资金、非法集资等违法犯罪行为。
1.细化法律规范,明确法律地位
建议有关部门积极推动在前法基础上统一立法,在各市场行为的法律性质、机构形式、资格条件、监管方式等方面做出详细规定,从而使P2P网贷平台逐步规范,进入更加确定的发展轨道。更明确的法律地位应当在《放贷人条例》及相关司法解释中体现出来,或者出台更细致的《网络借贷管理办法》。具体可以包括以下规定:(1)网贷平台、出借人、借款者之间的权利义务关系;(2)网贷平台的资格认定和职能;(3)网贷业务范围边界;(4)网贷平台监管部门的职能;(5)法律救济的手段和程序以及相关主体的法律责任等。
2.明确监管主体,规范准入退出
香港对于P2P网络借贷的发展构建了一套完善的法律机制,其核心是1980年制定的《香港放债人条例》。该条例规定了P2P网贷平台的成立条件、注册程序,并以其信用体系为基础构筑了完善的防范和监管机制。在美国,2010年奥巴马政府颁布了多德弗兰克法案(Dodd-FrankAct),授权建立消费者金融保护局(BCFP)加入对P2P网络借贷的监管。
关于我国的监管模式,一种设想是实行多个部门联合分工监管,具体操作为:银监会及其派出机构对网贷平台设置前置审批和业务监管;工商行政管理机关对其注册登记,审查其作为一家工商企业是否拥有足够的手续合法经营;工信部门对其备案,审查网站内容的合法性。三家监管部门以银监会为主导,各司其职,实现“权责利的统一”。另有观点认为,P2P网贷属于小型微型金融范畴,民间借贷区域性、地方化色彩非常强,且一旦出现问题,带来的冲击和影响也具有区域性,因而对其监管权应从中央下放到地方。例如,小微金融业由地方根据各地实际情况,因地制宜地制订行业发展规范。应由较高位阶的法律统一规定P2P网贷平台在各地金融办进行备案,接受地方金融办的监督管理,将金融办的监管地位合法化,同时建立中央与地方的信息沟通机制。
上述内容回答了点对点借贷的弊端有哪些?一般来说,通过监管资金流的来源、托管、结算、归属,详细分析信贷活动实际参与各方的作用,从而严格避免P2P网贷平台介入非法集资或者商业诈骗活动的可能性。对于中间的资金清算结算账户,尤其是债权转让模式中的专业放贷人账户进行严格流动性监管。若有必要,相关部门可以强制其公布相关审计数据和必要流水,这种方式虽然能很大程度避免点对点借贷的风险,但是不能根治,大家也要谨慎投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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